2008年4月16日 星期三

窮到爆…也可更生清算

窮到爆…也可更生清算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4.16 04:23 am

債務人如果一貧如洗,過去依據破產法,法院會因為「無產可破」的理由,駁回破產聲請。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即使債務人窮到無產可破,照樣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
消債條例上周五上路,金管會統計,截至昨(15)日為止,民眾向聯徵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打算進行前置協商者,共1,500件。另外,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者共361件。司法院估計約有14萬件聲請更生、清算,案件數還算少。
銀行局主秘蕭長瑞指出,現行破產法可以允許自然人或法人聲請破產。如果是自然人聲請破產,要給法院一筆聲請費用,如果自然人窮到根本無法支付這筆破產程序費用,法院會認定無產可破,駁回聲請,自然人還是要繼續還款。
現行的破產法只允許「有產可破」的自然人聲請破產,對於真正的窮人幫助不大。不過,消債條例打破這項規定,允許窮到底的債務人也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
蕭長瑞表示,假使債務人完全沒有財產,只要法院調查屬實,即便是聲請更生、清算的費用,債務人都可以申請補助。法院也不浪費時間,立刻裁定清算債務人的財產、同時終止清算,債務人所有債務從此一筆勾消。不過,從此以後債務人也要面臨「奢華條款」的限制。
蕭長瑞說,一旦債務人在聲請清算後一年內違反奢華條款,例如出國旅遊、生活闊綽等,只要被債權人發現,將立刻取消免責,被迫重新開始還債。
金管會昨天特地舉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院外前置協商」說明會,針對外界質疑銀行公會與法扶基金會各自推出「前置協商」文件版本,讓債務人霧煞煞,金管會也提出說明。
蕭長瑞表示,銀行公會規定債務人申請前置協商,必須要準備七種文件,包括向聯徵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財產狀況說明書、所得資料等。對債務人而言,當然比較麻煩,不過,這是銀行公會與司法院協商出來的版本,未來一旦債務人進入法院聲請更生、清算,同樣要準備這些文件。
至於法扶認為,民眾只要書寫姓名、並列出所有債權人清冊,寄給最大債權銀行就行了。
蕭長瑞說,法律並未規定前置協商要提供什麼文件,但債務人如果不提供財產資料,銀行很難瞭解債務人的財力情況,難以協商下去。
如果債務人堅持不提供財產資料等,顯示沒有協商誠意,這項前置協商就算不成功,債務人可以逕行向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

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電腦系統

全行各系統像拼裝車,真神

債清>債管>授信>外匯>櫃台
理專用的也還可以

最差的就是1788櫃台用的,跟會計結帳

還有系統外包給別人設計,竟然還鎖右鍵,還給打廣告,真是的


何時該換1788了,錢該花的不用在提升資訊系統,不想辦法節省時間,效率,人員也不需要這麼多,人事成本不少的

錢太多-每個人送一堆書

有必要每個人好幾本嗎?

為何不

1.放檔案給人下載

2.一家分行放幾本,要的人看一看在放回來

3.經辦相關的一本

有錢沒地方花

本行派駐海外儲備人員甄選及培訓要點

95.11.24 合金總人字0950033407

大學以上
高辦以上
任職滿三年
近三年至少二年列甲等以上
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擔任外匯,授信or…滿一年以上

今年有新的文

債清首日 諮詢電話1700通

中國時報 2008.04.12  債清首日 諮詢電話1700通陳怡慈/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昨正式上路,銀行公會湧入近800通電話,為本周一開放十支專線以來兩倍數量;法律扶助基金會方面,也接到930通電話,創二月廿五日開放電話諮詢以來單日第二大量。


 負責債清諮詢的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目前只有十線電話,人員不到二十人,昨日電話接到手軟,服務員私下吐苦水:「大家都搞錯方向了」,他們說,公會只是扮演詢問與說明的角色,民眾應該直接找最大債權銀行才對,每家銀行都有銀行公會的前置協商申請書供民眾索取。


 法律扶助基金會只有八支專線,昨天湧入九百三十通,為二月廿五日開放電話諮詢首日一千多通以來的單日第二大量,人員也是從早接到晚,累到不行。


 銀行主管表示,銀行公會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作業準則》已經出爐,內容規定,要參加銀行「前置協商」的民眾,必須符合:每月收入扣除必要基本生活費支出仍有剩餘者,才能參加協商。


 銀行主管表示,此一精神,跟法院規定聲請更生的條件完全一致。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李國增說,欲聲請更生者,有兩個條件:第一、要有穩定的收入;第二、每月收入扣除每月生活必要費用後,不能入不敷出,如果入不敷出,不適合聲請更生。


 必要基本生活支出如何定義?銀行主管說,銀行界已有共識,將採內政部的最低生活標準,97年度台北市每人每月14152元、高雄市10991元、台灣省9829元,金門縣與連江縣97年度尚未出爐,96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6500元。

債清雖有理,提早還款方上策

債清條例今天上路,為鼓勵卡債族等加速還款,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已初步定案,對協商成孕B提早還款的民眾,信用註記只在還款日後加註一年,但清算、更生則最長註記十年,毀諾者則可能更久。

從這些配套措施觀察,「提供誘因鼓勵加速還債」,已是金管會的主要對策。 

條例上路後,究竟對金融業有多大衝擊?大家都關心,但也都不敢打包票。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也只說,目前所有金融機構都提高警覺,希望是「審慎樂觀」。 不過,數字會說話,九十五年卡債協商有二十二萬人協商成央A總協商金額三千三百多億元,但目前,已有一半的人毀諾,即有十一萬人可能再尋求債清條例的機制。(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薛翔之)

有收入宜聲請更生

援用《債清》有收入宜聲請更生
卡奴重生 清算方案山窮水盡者適用

賴心瑩╱台北報導】為卡奴帶來重生希望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天正式上路,但只有179人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且大多數有債務問題的民眾仍搞不清楚聲請程序。司法院民事廳建議,有固定收入者,可考慮聲請更生,若已山窮水盡完全沒有收入,再考慮走清算程序。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表示,債務人要先檢視自己究竟積欠哪些銀行債務,準備身分證影本、勞工保險卡正本、三個月內薪資證明文件後,再到銀行公會(www.ba.org.tw)或法律扶助基金會(www.laf.org.tw)網站,下載財產、收支狀況說明書及前置協商申請書等表格,填寫這些表格後,到欠款最多銀行的任何分行申請協商。

年輕人宜採更生程序 王金龍提醒,雙方協商破裂才能到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債務人只要拿著和銀行協商的資料,到各地方法院索取,或到司法院網站(www.judicial.gov.tw)下載表格,填完後就可遞狀提出聲請。 至於該聲請更生或清算?王金龍表示,原則上有固定收入,能提出還款計劃者或年輕人,建議採更生程序,但聲請更生時,須償還一定金額的債務,若民眾聲請更生前兩年的總收入為80萬元,扣掉這兩年生活必要支出60萬元後,至少要償還20萬元,才能獲法院裁定認可更生方案。

清算期間生活禁奢華 至於清算程序,則是變賣債務人所有財產來還債,但清算完畢後,債務是否一筆勾消,仍要由法官決定。選擇清算方案者,在法院裁定開始清算到清算完畢間,銀行還會擬出反奢華條款,限制日常生活不能超過一般人的程度,即使清算完畢,在法院還沒裁定復權前,債務人也不能從事保險業務員、律師等121項職業。


《債清條例》Q & A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Q1: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解決債務有哪些程序?要向何單位提出? A:分前置協商,及更生或清算兩階段。協商要向欠債最多的銀行申請,更生或清算則要向地方法院聲請。

Q2:可否未協商就聲請更生或清算? A:一定要先與銀行前置協商且協商不成,才可到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Q3:不知最大債權銀行是哪一家,怎麼辦? A: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就可知道。

Q4:申請前置協商要準備哪些資料? A:前置協商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可從銀行公會網站www.ba.org.tw下載)、債權人清冊、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核發的財產清單、最近兩年的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近三個月的薪資證明文件、勞工保險卡正本。

Q5:聲請更生或清算要付費嗎?需找律師嗎? A:原則上要先繳聲請費1000元,但法院的公告、送達或房屋鑑價等費用若超過1000元,就會補收款項。法院有專人免費協助填寫表格,沒律師不會影響權益。

Q6: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要準備何資料? A: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各法院都有表格,按表填寫即可。
法院裁定清算後,銀行會擬出反奢華條款,聲請人將無法進行購買名牌精品等奢華消費。

Q7:什麼是更生?什麼是清算? A:無擔保品債務在1200萬元以下者可聲請更生,用最長6到8年、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方式還錢,履行完畢經法院認可,沒還完的債務就一筆勾消,生活不會受限。清算則是法院變賣債務人財產,將錢分配給債權人,清算期間債務人生活條件會受限制,不可太過奢華,但情況因人而異,清算完後,由法官決定是否免責(不必再還錢)。

Q8:清算或更生時有意外之財怎麼辦? A:聲請清算者,在被裁定免責前,無償取得(像中樂透)或繼承所得(如遺產)的收入,會被列入清算範圍。聲請更生者,則可保留遺產或彩金。

欠錢免還--這麼爽的事哪找

債清法一千億的商機月收入增加一倍創造第二份收入,你賺了多少,是你賺還是別人賺…

出書,教人,委辦代理


○債清法,債務人不誠實告知,可能民事責任變刑事責任

○正常的人還是不要隨便走清算,更生,過程也是要花不少時間,不是說申請馬上甩債成功,申請清算,更生是會被公告,可被大家查詢

誠實面對自已的債務,先理債再理財,多增加財商
真正有此問題,生活困難的人可以找法扶,或找法院,去尋問該如何處理

此法上路對債務人真是好處多多,有可能欠錢免還,欠錢打折,欠錢免付利息,這麼爽的事哪找~~呵呵

對正常人來說,未來跟銀行借錢的限制只會更多,讓全民來承擔後果,是全體國民對債務人的仁慈,ex:信用卡福利縮水,小套房難貸款,未來貸款條件變嚴,銀行繳國庫的稅變少…

政府還是沒教債務人之後該如何理財,避免債務人再次陷入債務困境

中信銀、合庫 首季獲利大幅領先

伴隨呆帳提存漸趨穩健,以及次貸減損壓力相對較小,大型行庫及區域銀行第一季獲利相對優於壽險、新銀行。其中,中信銀、合庫(5854)分別因淨利差持穩及海外、財富管理收益貢獻,單月獲利均在十億元之上,大幅領先群倫,第一季每股稅前盈餘各達○.七五元、○.六九元,勇奪冠、亞軍寶座。

合庫三月底授信資產之備抵呆帳餘額為一五六.五四億元,每股淨值二二.○七元。今年將重點聚焦在海外盈餘成長;其中在中小企業客戶的優勢,將全力支援剛開業的香港分行,美國分行則將以爭取國際聯貸案及固定利差收益為主,今年海外盈餘佔比可望超過一成。

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合庫員工認股閉鎖期解禁及股價走勢分析

http://money.udn.com/html/rpt/rpt95888.html
經濟日報 記者呂淑美
2008-04-03

合作金庫銀行(5854)三年前進行民營化,員工參與認股的閉鎖期3日解禁,為避免員工所持有的27萬張(約占合庫目前股本的5.66%)籌碼流出,對股價造成衝擊,合庫2日提前公布3月自結獲利,單月稅後純益12.0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

合庫2日公布3月稅前盈餘17.51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4%,稅後純益為12.02億元,第一季稅前盈餘累計33.02億元、稅後純益27.46億元,較去年26億多元小幅成長,每稅前盈餘0.69 元、每股稅後純益0.58元。

合庫三年前民營化,當時員工以每股約22元價格認購,經過三年再以每股票面10元認購10%後,目前每股平均成本約15.6元,以2日收盤價29.45元換算,獲利達88%。合庫副總經理林田表示,合庫是創所有銀行民營化員工參與認股,唯一不賠錢且大賺錢的銀行。

以近三年來,合庫共配發1元現金股利、2.6元股票股利,往回推算,員工持股成本已降到10元以下,也就是說,目前員工每人帳面獲利至少都將超過兩倍。

據合庫統計,目前合庫員工手中握有的合庫股票共27萬張。由於員工手中持股潛在獲利豐厚,合庫相當擔心員工會趁著股價走高引發賣壓。

林田強調,合庫日前董事會已通過去年股利為每股配發1.9元股利,其中現金股利0.4元、股票股利1.5元,今年獲利表現也將有優異表現。

由於合庫獲利穩健,加上金融股近期成為外資加碼的主要標的,合庫今年股價表現搶眼,從去年底至今漲幅約28%,目前股價淨值比約1.4倍。因短線漲幅近三成,股價衝過30元後,獲利了結賣壓轉強,影響投資人追高意願,近兩個交易日股價撐在29元處整理。

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債清法將上路 銀行業如臨大敵

文◎林文義;財訊雜誌2008-03-18 請見《財訊月刊》3月號
http://money.udn.com/html/rpt/rpt95442.html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債清法)即將於四月十一日起實施,多家銀行業者對此如臨大敵,深怕會出現道德風險,但對於卡債族來說,這雖然是一個翻身的機會,但要甩掉債務的成本也相當高。

國內自從發生雙卡(信用卡與現金卡)風暴以來,雖然金管會以及銀行業者普遍表示雙卡風暴已到尾聲,但根據金管會的統計顯示,去年一整年,全部銀行在雙卡業務上,打掉的呆帳高達一○○六億元,可見欠卡債還不起的,大有人在。

擔任銀行公會法律顧問的恆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繼恆指出,目前市場上已出現大量教人家如何甩債的廣告,因此,債清法實施後,是否引發新一波的道德風險,不只銀行業者注意,由於這也會影響到金融股的獲利與股價,也有很多外資向律師業詢問並研判債清法實施後對金融業可能產生的影響。

四年雙卡呆帳三六四五億元 銀行消費放款趨緊
然而卡債族積欠未還的卡債到底還有多少?說實在的,目前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數據,但金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從民國九十三年後半年爆發雙卡風暴以來,到去年底為止,國內銀行業在雙卡業務打銷的呆帳累計金額共三六四五‧八億元,金額相當龐大。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最近公布,該基金會在去年底對一千三百多位卡債族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七成的卡債族知道自己欠了多少錢,但有二三‧四%的卡債族不知道自己究竟欠了多少卡債,而受訪的卡債族,平均每位欠帳的金額為二六四‧九三萬元。

雙卡風暴產生後,銀行業對雙卡的放款已有趨緊現象,例如,在九十四年雙卡風暴高峰時,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為四九四七億元,到去年底已降為二八四七億元,這種現象透露出,消費者對於信用卡的使用轉趨謹慎。

金融業者指出,債清法實施會讓業者戰戰兢兢的原因,在於即使卡債族與銀行進行協商後,後續毀諾而不繼續繳款的比重仍相當高。根據媒體披露的訊息顯示,與銀行公會進行債務協商的卡債族約有二十二萬人,但到今年一月已協商的卡債族毀諾、不繼續繳款的比重約有四成,比率相當高。

對此,國內最大發卡銀行中信金控財務長許妙靜在最近的法說會中指出,對於卡債協商的業務,中信金預估到今年底的毀諾率可以控制在一二%左右;中信金主管也指出,中信金已密切注意債清法實施後,是否會有道德風險產生,同時對消費行為與本身財務狀況不相當的高風險客戶,加強控管授信。

司法院再給卡債族一次協商機會
為什麼卡債族與銀行進行協商的毀諾率會這麼高呢?司法院在最近公布債清法施行細則草案時,已點出一部分理由,司法院指出,卡債族與銀行公會各會員銀行協商時,銀行多半只是就還款期限給予展延,但在還款金額的條件讓步甚少,協商當然不易成立。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問卷調查報告中,也透露出一些現象,受訪的卡債族有五成以上,與銀行債務協商每月應繳金額高於個人平均月收入,還不起是可想而知的;有三五‧七%的受訪者表示,每月應還的金額小於平均月收入。

債清法規定,卡債族積欠銀行卡債在適用債清法之前,必須先與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協商,但之前曾參加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且與銀行完成協商者,除非有不可歸於己的因素無法履行,否則就無法適用債清法。司法院指出,在債清法實施後,預期銀行會有較大的讓步空間,因此司法院在債清法的施行細則草案中特別規定,先前未與銀行完成協商的卡債族,仍可先與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協商,希望雙方能互相讓步,完成協商達到雙方互利的結果,若銀行不同意協商,則須發給債務人協商不成立同意書,讓債務人直接向法院聲請適用債清法的規定。


甩債成本 更生小於清算
至於債務人透過債清法免除債務的方式,林繼恆指出,按債清法規定,分為更生及清算兩種情形,不論債務人採取更生或清算,生活上都會受到限制,但以更生的方法免除債務,所受的限制比清算輕很多。因為更生表示債務人仍有意願還錢,而清算就法律面來講,其實就是最狹義的破產。
林繼恆表示,更生是指債務人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欠款在一千二百萬元以下,可以提出在六年內的還款計畫(最長可延至八年),並以每三個月還一次錢的方式,向法院聲請。

此外,多位律師業者指出,當債務人採取更生方式還債時,債清法只規定法院為履行債務人更生方案,在更生條件履行完畢前,可以對債務人生活起居進行相當程度限制;但如果債務人是走清算的方式,那限制就多了。
當債務人採取清算方式免除債務,法院將可對債務人在生活、工作以及遷徙三方面做出限制,可謂相當嚴格。例如,債清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其他法令中關於破產人資格、權利限制的規定,對於走清算程序的債務人也一體適用,這樣一來,債務人就有很多工作不能做了。

林繼恆估計,透過這項限制,清算的債務人約有一百多項工作機會被限制住。另外,林繼恆也指出,清算的債務人非經法院規定,不能隨便遷離住所,而且法院也可以對清算的債務人限制出境。銀行也會透過聯徵中心予以註記,所以在清算完結後,債務人要向銀行借錢將面臨較大困難。因此,債務人想要透過清算方式免除債務的成本不小

債清法不是萬靈丹 景氣好轉恐後悔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7&ns_pk=3634
121種職業不得擔任 願意還款三、五千都可以
記者 張中昌 報導
2008/04/01
勿將債清條例當萬靈丹,以免生活受限制(圖/卡優新聞網)
  眾所矚目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就要在4月11日上路,銀行公會3月31日呼籲債務人,千萬不要把債清條例當作萬靈丹,因為一旦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不僅生活及消費會受到限制,只要涉及誠信、社會公正性的121種職業,也將通通不得擔任。

  隨著債清條例施行時程趨近,不少卡奴都期待藉此脫債,但事實上銀行公會債務協商主委吳清文表示,債務人完成所有法律程序,一直到最後法官宣判,需要時程恐怕將近半年,期間要法官遵從作業隨時出庭,不但曠日廢時,最後還可能被駁回,因此債務人最好的途徑,還是儘速向個別銀行進行協商。

  吳清文強調,九十五年債務協商時,債務人平均每月需還款約兩萬元仍略為偏高,因此未來與銀行協商,將依照債務人的情況量身定作,只要有繳款意願,一個月還三至五千元,銀行也都歡迎,但不能收入高者,卻仍要求繳款低,這樣就明顯不合理了。

  吳清文更表示,未來若協商還款期超過十年,債務人可以享免息,十年以下者則看個案訂定利息,但收取幅度也平均是在3%左右,只要肯出面與銀行談,絕對不會為難債務人。

  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李懿哲也指出,很多債務人可能會只見眼前可以脫債的好處,但忽略未來必須承擔後果。如果一旦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像是公職人員、保險業務員、彩券經銷商、農漁會會員等121種職業,都將不得擔任,即使已取得資格或充任該職務,也會被喪失資格或解任。

  李懿哲強調,香港不景氣時很多人想藉由破產法來脫身,如願後以為得到好處,但近年來香港經濟開始好轉,這些人都很後悔,因為被註記信用不良,導致求職時處處碰壁。

  不過吳清文預估,由於95年參與債務協商的總件數約有22.7萬件,在目前毀諾率為50%的情況下,首年大約還是會有5萬件來申請前置協商,計畫走更生或清算的法律途徑。

  此外,目前正處於債清條例施行前夕,民間不少代辦業者以誇大不實的廣告或宣傳來混淆債務人,吳清文也呼籲,債務人最好方式就是直接找銀行協商,找律師或代辦並不會得到更好的還款方式,千萬不要再多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