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7升8增加證照的重要性

請參考公文


修正「7職等晉升8職等升等考核評分標準表」,比照「8職等晉升9職等升等考核評分標準表」增列11項理財證照加分項目,惟7職等晉升8職等已使用之理財證照加分項目,不再適用於8職等晉升9職等,另為符合公平原則,相關實施日期、最高評分限制及證照配分詳述如下:

(一)自103年度起開始實施並最高以加至2分為限,證照配分方面:理財認證規劃顧問(CFP)加2分、特許財務分析師(CFA)加2分、其餘9項與8職等晉升9職等配分相同。

(二)自104年度起修正為最高以加至4分為限,證照配分方面:理財認證規劃顧問(CFP)配分修正為加3分、特許財務分析師(CFA)配分修正為加4分、其餘9項配分不變。

(三)已使用之理財證照加分項目,於8職等晉升9職等時不得再重覆加分使用(重新或重覆考照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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