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還款展延敲定 2月起先還10%本金
【黃國棟、陳瑩欣╱台北報導】DRAM大廠力晶的展延案,昨敲定共識。42家債權銀行團,決定趕在農曆年前、後,各自通過展延,確定今年2月起「力晶需正常繳息」及「今年到期本金需先還款10%,共18.5億元,採10期分期繳清」,其餘本金延後1年。
身為力晶最大債權銀行的華南銀行主管昨表示,原訂昨日各銀行應在董事會或授信會議通過展延案,但礙於農曆年前授信案件較多,部分銀行反應作業時間趕不及,改在農曆年後通過此案,計劃從今年2月起,對力晶實行展延1年。
身為力晶最大債權銀行的華南銀行主管昨表示,原訂昨日各銀行應在董事會或授信會議通過展延案,但礙於農曆年前授信案件較多,部分銀行反應作業時間趕不及,改在農曆年後通過此案,計劃從今年2月起,對力晶實行展延1年。
相較於經濟部日前宣布通過對奇美電的紓困機制,華銀主管說,無論是政府推動紓困或債權銀行團達成的展延共識,都是殊途同歸,沒必要重新來過,而銀行團對奇美電的債權高達千億元,預計16日召開紓困協商會議。
茂德債權銀行洗牌
至於茂德案,主要的債權銀行重新洗牌,行庫主管透露,台銀近期處分擔保品,轉銷約13億元的債務,整體債權餘額從86億元降至73億元,低於合庫持有債權79億元,第一大債權銀行順勢換成合庫。
台銀副總楊豊彥表示,對茂德放款結構中,有13億元是銀行直接貿易進口融資,這部分並不是聯貸資金,有現金擔保,因此可以直接轉銷。
國內銀行對茂德放款金額約570億元,為了挺茂德度過難關,除利率降至0.1%,各銀行團也達成共識,將展延到2012年6月為止,多家公、民營銀行為茂德案提存呆帳金額平均7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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