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EBITDA

"很多騙子都有騙子相,他們有特別的氣味。" 要看誰是騙子,可以從找出誰使用EBITDA數字開始。(EBITDA全名"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Taxes,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

財報絕不可以用聽的或只看當期獲利等表相數據!

另外一定要說明的是,財報絕不能只用聽(別人)的、及不完整的!譬如說只看營收成長、EPS、本益比等等,常見於報章新聞、法人報告簡易結論之中。

巴菲特及他的合夥人說:「要小心公司財報上EBITDA(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的利益),這些都是『絕不會影響價值的』的項目。」(他合夥人還說:「看到那個『利益』項目,把那個字改成『騙人的東西就』對了!」)

什麼道理不能只看利益那種(結果)項目??因為它會誤導你的投資判斷,它是過去的、片段的結論、也是易操控的!完全不能表現一家企業長期的價值(譬如說去年下半年金融風暴,獲利較前一年下滑,或因提列一次性(即非常態)損失導致虧損,完全不影響一家企業的長期價值,若只看營收獲利成長、EPS、本益比,必然會誤判它的價值),及未來的潛力(譬如說企業擴張、研發等,或許幾期費用會大幅增加,但未來長期競爭力與成長潛力很可能也會大增)!!希望投資人也可以好好去思考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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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哈格斯特朗在其所著《勝券在握》一書中,較早地向人們解釋了巴菲特的“股東盈余”概念,但我們認為其詮釋的似乎有欠嚴謹。這是他在書中的相關表述:“巴菲特比較喜歡采用的是他所謂的股東盈余(owner earnings)——公司的凈所得加上折舊、耗損、分期償還的費用,減去資本支出以及其它額外所需的營運資本,來代替現金流量。巴菲特承認,股東盈余並沒有提供許多證券分析師所要求的精確計算結果。如果要計算未來的資本支出,最常使用的是粗估法。盡管如此,他用凱恩斯的話說:我寧願對得迷迷糊糊,也不願錯得清清楚楚。”

不難看出,羅伯特.哈格斯特朗這裏談的實際上是一個“自由現金流量”概念,而巴菲特所說的“股東盈余”是與“限制性盈余”有關的的,是經營利潤減去限制性資本支出後的終值。由於企業資本支出既包含了限制性支出,也包含了非限制性支出,所以簡單地從經營利潤中減去資本支出,得出的股東利潤恐怕與巴菲特的原意不符。


在巴菲特眼中,普通商品型企業(與消費獨占或市場特許企業所區分)通常有著較高的限制性盈余。也因此,對這些限制性利潤的再投入通常不會帶來好的投資回報。在1985年致股東信中,巴菲特提出了“擡腳跟”理論:“長年以來,我們一再面臨投入大量的資本支出以降低變動成本的抉擇。每次提出的企劃案看起來都穩賺不賠,以標準的投資報酬率來看,甚至比起我們高獲利的糖果與新聞事業還好許多。但這預期的報酬最後都證明只是一種幻象,因為我們的許多競爭者,不管是來自國內或者是來自國外,全都都勇於投入相同的資本支出。在個別公司看來,每家公司的資本支出計劃看起來都再合理不過,但如果整體觀之,由於其效益最終會相互抵銷而又變得很不合理,就好比每個去看遊行隊伍的觀眾,以為自己只要擡一擡腳跟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一樣。”


對企業限制性盈余與通脹敞口的關註,使巴菲特對市場流行的所謂“EBITDA”(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指標提出了質疑。由於EBITDA指標從企業經營利潤中減去了折舊與攤銷,因此,如果拿它用於檢測企業的還款能力(該項指標最初的宗旨)問題還不大,但如果要進一步以此考察企業的盈利能力,就會帶來較大的誤導。對此,巴菲特和芒格兩人曾多次向投資者提出告誡。


那麽,普通投資者如何才能在企業價值評估中正確使用 “限制性盈余”思想呢?由於現行會計準則不要求企業提供任何“限制性盈余”或是“限制性資本支出”的數據,投資者除了考察固定資產與營業收入或稅前利潤的比率之外(這需要投資者具備一定的財務基礎),一個更為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只投資那些非資本密集型的消費獨占、寡頭壟斷、領導品牌和產業領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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