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債清法不是萬靈丹 景氣好轉恐後悔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7&ns_pk=3634
121種職業不得擔任 願意還款三、五千都可以
記者 張中昌 報導
2008/04/01
勿將債清條例當萬靈丹,以免生活受限制(圖/卡優新聞網)
  眾所矚目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就要在4月11日上路,銀行公會3月31日呼籲債務人,千萬不要把債清條例當作萬靈丹,因為一旦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不僅生活及消費會受到限制,只要涉及誠信、社會公正性的121種職業,也將通通不得擔任。

  隨著債清條例施行時程趨近,不少卡奴都期待藉此脫債,但事實上銀行公會債務協商主委吳清文表示,債務人完成所有法律程序,一直到最後法官宣判,需要時程恐怕將近半年,期間要法官遵從作業隨時出庭,不但曠日廢時,最後還可能被駁回,因此債務人最好的途徑,還是儘速向個別銀行進行協商。

  吳清文強調,九十五年債務協商時,債務人平均每月需還款約兩萬元仍略為偏高,因此未來與銀行協商,將依照債務人的情況量身定作,只要有繳款意願,一個月還三至五千元,銀行也都歡迎,但不能收入高者,卻仍要求繳款低,這樣就明顯不合理了。

  吳清文更表示,未來若協商還款期超過十年,債務人可以享免息,十年以下者則看個案訂定利息,但收取幅度也平均是在3%左右,只要肯出面與銀行談,絕對不會為難債務人。

  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李懿哲也指出,很多債務人可能會只見眼前可以脫債的好處,但忽略未來必須承擔後果。如果一旦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像是公職人員、保險業務員、彩券經銷商、農漁會會員等121種職業,都將不得擔任,即使已取得資格或充任該職務,也會被喪失資格或解任。

  李懿哲強調,香港不景氣時很多人想藉由破產法來脫身,如願後以為得到好處,但近年來香港經濟開始好轉,這些人都很後悔,因為被註記信用不良,導致求職時處處碰壁。

  不過吳清文預估,由於95年參與債務協商的總件數約有22.7萬件,在目前毀諾率為50%的情況下,首年大約還是會有5萬件來申請前置協商,計畫走更生或清算的法律途徑。

  此外,目前正處於債清條例施行前夕,民間不少代辦業者以誇大不實的廣告或宣傳來混淆債務人,吳清文也呼籲,債務人最好方式就是直接找銀行協商,找律師或代辦並不會得到更好的還款方式,千萬不要再多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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