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債清雖有理,提早還款方上策

債清條例今天上路,為鼓勵卡債族等加速還款,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已初步定案,對協商成孕B提早還款的民眾,信用註記只在還款日後加註一年,但清算、更生則最長註記十年,毀諾者則可能更久。

從這些配套措施觀察,「提供誘因鼓勵加速還債」,已是金管會的主要對策。 

條例上路後,究竟對金融業有多大衝擊?大家都關心,但也都不敢打包票。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也只說,目前所有金融機構都提高警覺,希望是「審慎樂觀」。 不過,數字會說話,九十五年卡債協商有二十二萬人協商成央A總協商金額三千三百多億元,但目前,已有一半的人毀諾,即有十一萬人可能再尋求債清條例的機制。(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薛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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