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有收入宜聲請更生

援用《債清》有收入宜聲請更生
卡奴重生 清算方案山窮水盡者適用

賴心瑩╱台北報導】為卡奴帶來重生希望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天正式上路,但只有179人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且大多數有債務問題的民眾仍搞不清楚聲請程序。司法院民事廳建議,有固定收入者,可考慮聲請更生,若已山窮水盡完全沒有收入,再考慮走清算程序。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表示,債務人要先檢視自己究竟積欠哪些銀行債務,準備身分證影本、勞工保險卡正本、三個月內薪資證明文件後,再到銀行公會(www.ba.org.tw)或法律扶助基金會(www.laf.org.tw)網站,下載財產、收支狀況說明書及前置協商申請書等表格,填寫這些表格後,到欠款最多銀行的任何分行申請協商。

年輕人宜採更生程序 王金龍提醒,雙方協商破裂才能到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債務人只要拿著和銀行協商的資料,到各地方法院索取,或到司法院網站(www.judicial.gov.tw)下載表格,填完後就可遞狀提出聲請。 至於該聲請更生或清算?王金龍表示,原則上有固定收入,能提出還款計劃者或年輕人,建議採更生程序,但聲請更生時,須償還一定金額的債務,若民眾聲請更生前兩年的總收入為80萬元,扣掉這兩年生活必要支出60萬元後,至少要償還20萬元,才能獲法院裁定認可更生方案。

清算期間生活禁奢華 至於清算程序,則是變賣債務人所有財產來還債,但清算完畢後,債務是否一筆勾消,仍要由法官決定。選擇清算方案者,在法院裁定開始清算到清算完畢間,銀行還會擬出反奢華條款,限制日常生活不能超過一般人的程度,即使清算完畢,在法院還沒裁定復權前,債務人也不能從事保險業務員、律師等121項職業。


《債清條例》Q & A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Q1: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解決債務有哪些程序?要向何單位提出? A:分前置協商,及更生或清算兩階段。協商要向欠債最多的銀行申請,更生或清算則要向地方法院聲請。

Q2:可否未協商就聲請更生或清算? A:一定要先與銀行前置協商且協商不成,才可到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Q3:不知最大債權銀行是哪一家,怎麼辦? A: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就可知道。

Q4:申請前置協商要準備哪些資料? A:前置協商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可從銀行公會網站www.ba.org.tw下載)、債權人清冊、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核發的財產清單、最近兩年的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近三個月的薪資證明文件、勞工保險卡正本。

Q5:聲請更生或清算要付費嗎?需找律師嗎? A:原則上要先繳聲請費1000元,但法院的公告、送達或房屋鑑價等費用若超過1000元,就會補收款項。法院有專人免費協助填寫表格,沒律師不會影響權益。

Q6: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要準備何資料? A: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各法院都有表格,按表填寫即可。
法院裁定清算後,銀行會擬出反奢華條款,聲請人將無法進行購買名牌精品等奢華消費。

Q7:什麼是更生?什麼是清算? A:無擔保品債務在1200萬元以下者可聲請更生,用最長6到8年、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方式還錢,履行完畢經法院認可,沒還完的債務就一筆勾消,生活不會受限。清算則是法院變賣債務人財產,將錢分配給債權人,清算期間債務人生活條件會受限制,不可太過奢華,但情況因人而異,清算完後,由法官決定是否免責(不必再還錢)。

Q8:清算或更生時有意外之財怎麼辦? A:聲請清算者,在被裁定免責前,無償取得(像中樂透)或繼承所得(如遺產)的收入,會被列入清算範圍。聲請更生者,則可保留遺產或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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