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5, 週六
民法「限定繼承」生效上路。不過,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上午表示,此項法案通過,不僅銀行貸款審核將更為嚴謹,民間流行的保證借款也一樣會大受影響,未來「保證人」不再具有保證價值,想借錢,借款人自己要拿出資產抵押借錢,可能造成未來中小企業主、創業者愈來愈難借得到錢了。
許德南表示,限定繼承法案的強行過關,銀行界相當無奈。但他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此法強行闖關通過後,表面上限定繼承者獲得了保障,但未來銀行貸款一定會更嚴。
他 舉例,從前年輕人想創業,可能只要找老爸保證即可獲得銀行貸款,但現今法令通過後,保證人不再具償債能力,銀行當然就不會再以保證人的保證借錢,未來想借 錢的人,一定要自己拿出十足擔保品借錢,要不然就由有財力的保證人來向銀行借錢,再私下轉借給需要錢的人,其間可能產生的民間私下債務問題、或是父子借錢 間的贈予稅問題,將不是銀行負責的範圍,需由法案通過者和借款人自行負責。
但新光銀行總經理李增昌則表示歡迎,他認為不會對銀行造成衝 擊。他說,過去民法本來就規定可以「拋棄繼承」、「限定繼承」,但因為很多人對法令不熟悉,以致無法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拋棄繼承,造成很多在學子女被迫扛下 父母債務,非常不公平,銀行遇到這類個案迫於法令不得不追討,對雙方都不是好事。【2008/01/0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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