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卡債更生只還2成? 有詐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有人在報紙上大肆刊登協助卡債族解決債務的招攬廣告,指卡債族申請更生只須償債二成,還可以拚命刷卡;司法院認為其中可能暗藏陷阱,昨天嚴正駁斥廣告內容,將促請法務部、金管會留意,避免卡債族再次受害。

刊登這項廣告的光明遍照公司,在廣告中列出超過一千二百名的「服務站長」投入「卡債更生大業」,並列出一百題問答,以「更生百問」的形式說明即將施行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


司法院負責債清條例的法官王金龍,昨天痛斥「更生百問」中部分問答存心吃定政府,心態可議,司法院不能坐視不管,有必要打破沈默,說明正確的觀念。


王金龍說,「更生百問」中的誤謬有多處,比如說更生要還多少錢?答案是債務的百分之廿;銀行損失那麼大,怎麼辦?答案是,今天政府怕銀行倒閉,銀行捅了再大的漏洞,都有其他銀行接管。既然打那麼大的折扣,我現在拚命刷卡可以嗎?答案是當然可以,但因為使用異常,更生難通過。


他指出,消債條例沒有規定要還幾成債務,才可以重新過日子,而要看申請人提出的還款方案,能否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如果有浪費、隱匿財產的情形,還可能無法免責,而須還清所有債務。


王金龍強調,卡債族朋友不要誤信不實廣告,如有需要,可以尋求各法院訴訟輔導科人員、志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不要接受錯誤訊息而上了惡當,以致失去更生機會,又被剝一層皮。


據司法院了解,「光明遍照」是合法登記的公司,至於有無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或觸及刑責,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應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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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更生 收費6萬 還債幾成難說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2008.03.14 要向光明遍照公司求助,卡債族須繳六萬元的律師服務費。該公司聲稱,繳費後公司會指派律師替求助者向銀行協商,協商不成,則代為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並爭取寬鬆的還款條件。光明遍照公司最近刊登廣告列出一千二百個服務據點,遍布全台,經本報記者測試,有多通電話無人接聽;接聽者中,有的對清債條例也說不清楚,但表示其協助更生業務,要收取六萬元律師費用,另外還有一百元調閱通聯紀錄的費用。

一名光明遍照服務站的站長說,收了六萬零一百元後,就無須再繳其他費用,卡債族繳了第一期的錢,公司會審核資格,只要債務總額大於月薪的廿三倍、一千兩百萬元以下,就由律師代當事人向銀行協商債務,減低還款額度;如不符上述資格,律師就會退件、公司退還費用,但簽約金一萬元不能退還。

她表示,如果律師向銀行協商不成,或求助者不滿意協商後的條件,律師就會代替當事人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至於是否只要清償債務的兩成,她沒有把握,須看法院的裁定結果。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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